在50年代,有我國護理前輩黎秀芳老師經過臨床實踐總結出的三查七對’’制度和程序在全國推廣沿用至今,50余年來一直是我國護理工作的主要制度. 三查七對”之外還是會有差錯發生. 這一制度的實行,很大程度上減少了護理差錯的發生,保證了護理質量.但在臨床實踐中發現“三查七對”之外還是會有差錯發生。
我在某本書上看到過這樣一件事情某醫院有這樣一個叫王某某的病人因肺結核痰多呼吸困難于15:00入院。當小夜班護士接班后發現患者呼吸費力痰粘稠不易咳出,查對醫囑無霧化吸入項目,根據呼吸困難病人的護理計劃,護士應該給予常規霧化吸入(藥物:慶大霉素810u,糜蛋白酶4000U,地塞米松5 mg,生理鹽水40ml),30min后,痰液已能咳出,呼吸困難減輕。1h后又行第2次霧化吸入,此時病人痰液易于咳出,呼吸困難明顯好轉,無其它副反應。此時讓主管醫師補開了醫囑,醫囑為:5床,王某某50%葡萄糖注射液20ml加西地蘭0·4mg靜脈注射。執行護士看到醫囑單后,查對床號、姓名、藥名、劑量、濃度、時間、用法均正確,但王某某病情穩定,無心力衰竭表現。護士對此醫囑產生懷疑,未盲目執行,即刻找醫師核實,為開錯醫囑。通過這個例子讓我覺得霧化吸入是治療痰多、呼吸困難病人常規的措施之一。王某某因肺結核痰多、呼吸困難入院。醫囑單上卻沒有霧化吸入項目。應該是由于該醫師年輕、臨床工作時間太短(不足1年)缺乏工作經驗所致。
這件事讓我明白一件事,護士不僅僅是醫囑的執行者,而且是醫生的合作者,應該及時提醒醫生完善治療措施。再說西地蘭是強心類藥物,毒副作用大,如果該用的病人為能及時用藥,則貽誤搶救時間,而不該用的病人用此藥后可引起一定的毒副作用。錯開醫囑的原因是該醫師夜班搶救病人而過于疲勞,而誤將15床張某某的醫囑錯開在5床王某某的醫囑上。執行護士若不了解病人病情,盲目執行醫囑就會造成差錯事故。因此就要求護士因具備一定的藥理知識,熟練掌握常用搶救藥物的作用、用途、目的,了解病人病情,避免盲目執行醫囑。
總之,一切事故的發生都存在偶然性和必然性,為了病人的安全,護士在執行醫囑時必須認真負責,全神貫注,嚴格執行查對制度,遇到疑問應先了解清楚后在用藥,不可盲目執行,把好用藥關,保證病人用藥的安全。這只是我個人對今后工作的一些想法,如有不妥之處還希望各位護理姐妹能多提保貴意見。